《资治通鉴·齐纪·齐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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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阏逢困敦,尽屠维大荒落,凡六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永明二年甲子,公元四八四年
春,正月,乙亥,以后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领兵置佐,镇西州。子良少有清尚,倾意宾客,才俊之士,皆游集其门。开西邸,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记室参军范云、萧琛、乐安任昉、法曹参军王融、卫军东阁祭酒萧衍、镇西功曹谢朓、步兵校尉沈约、扬州秀才吴郡陆倕,并以文学,尤见亲待,号曰八友。法曹参军柳恽、太学博士王僧孺、南徐州秀才济阳江革、尚书殿中郎范缜、会稽孔休源亦预焉。琛,惠开之从子;恽,元景之从孙;融,僧达之孙;衍,顺之之子;朓,述之孙;约,璞之子;僧孺,雅之曾孙;缜,云之从兄也。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颇以为失宰相体。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太原王琰著论讥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欲以杜缜后对。缜对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子良使王融谓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剌为此论,甚可惜也!宜急毁弃之。”缜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
萧衍好筹略,有文武才干,王俭深器异之,曰:“萧郎出三十,贵不可言。”
壬寅,以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丹阳尹李安民为右仆射,王俭领丹阳尹。
夏,四月,甲寅,魏主如方山;戊午,还宫;庚申,如鸿池;丁卯,还宫。
五月,甲申,魏遣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六月,壬寅朔,中书舍人吴兴茹法亮封望蔡男。时中书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谓之“四户”,以法亮及临海吕文显等为之;既总重权,势倾朝廷,守宰数迁换去来,四方饷遗,岁数百万。法亮尝于众中语人曰:“何须求外禄!此一户中,年办百万。”盖约言之也。后因天文有变,王俭极言“文显等专权徇私,上天见异,祸由四户”。上手诏酬答,而不能改也。
魏旧制: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谷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所调各随土之所出。丁卯,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朕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变法改度,宜为更始,其大赦天下。”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馀守宰坐赃死者四十馀人。受禄者无不跼蹐,赇赂殆绝。然吏民犯它罪者,魏主率宽之,疑罪奏谳多减死徙边,岁以千计。都下决大辟,岁不过五六人,州镇亦简。
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闾又上表,以为:“北狄悍愚,同于禽兽。所长者野战,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夺其所长,则虽众不能成患,虽来不能深入。又,狄散居野泽,随逐水草,战则与家业并至,奔则与畜牧俱逃,不赍资粮而饮食自足,是以历代能为边患。六镇势分,倍众不斗,互相围逼,难以制之。请依秦、汉故事,于六镇之北筑长城,择要害之地,往往开门,造小城于其侧,置兵扞守。狄既不攻城,野掠无获,草尽则走,终必惩艾。计六镇东西不过千里,一夫一月之功,可城三步之地,强弱相兼,不过用十万人,一月可就;虽有暂劳,可以永逸。凡长城有五利:罢游防之苦,一也;北部放牧无抄掠之患,二也;登城观敌,以逸待劳,三也;息无时之备,四也;岁常游运,永得不匮,五也。”魏主优诏答之。
冬,十月,丁巳,以南徐州刺史长沙王晃为中书监。初,太祖临终,以晃属帝,使处于辇下或近籓,勿令远出。且曰:“宋氏若非骨肉相残,它族岂得乘其弊!汝深诫之!”旧制:诸王在都,唯得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好武饰,及罢南徐州,私载数百人仗还建康,为禁司所觉,投之江水。帝闻之,大怒,将纠以法,豫章王嶷叩头流涕曰:“晃罪诚不足宥;陛下当忆先朝念晃。”帝亦垂泣,由是终无异意,然亦不被亲宠。论者谓帝优于魏文,减于汉明。
武陵王晔多才艺而疏忄幸,亦无宠于帝。尝侍宴,醉伏地,貂抄肉拌。帝笑曰:“肉污貂。”对曰:“陛下爱羽毛而疏骨肉。”帝不悦。晔轻财好施,故无畜积;名后堂山曰“首阳”,盖怨贫薄也。
高丽王琏遣使入贡于魏,亦入贡于齐。时高丽方强,魏置诸国使邸,齐使第一,高丽次之。
益州大度獠恃险骄恣,前后刺史不能制。及陈显达为刺史,遣使责其租赕。獠帅曰:“两眼刺史尚不敢调我,况一眼乎!”遂杀其使。显达分部将吏,声言出猎,夜往袭之,男女无少长皆斩之。
晋氏以来,益州刺史皆以名将为之。十一月,丁亥,帝始以始兴王鉴为督益、宁诸军事、益州刺史,征显达为中护军。先是,劫帅韩武方聚党千馀人断流为暴,郡县不能禁。鉴行至上明,武方出降,长史虞悰等咸请杀之。鉴曰:“杀之失信,且无以劝善。”乃启台而宥之,于是巴西蛮夷为寇暴者皆望风降附。鉴时年十四,行至新城,道路籍籍,云“陈显达大选士马,不肯就征。”乃停新城,遣典签张昙皙往观形势。俄而显达遣使诣鉴,咸劝鉴执之。鉴曰:“显达立节本朝,必自无此。”居二日,昙皙还,具言“显达已迁家出城,日夕望殿下至。”于是乃前。鉴喜文学,器服如素士,蜀人悦之。
乙未,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是岁,诏增豫章王嶷封邑为四千户。宋元嘉之世,诸王入斋阁,得白服、裙帽见人主;唯出太极四庙,乃备朝服。自后此制遂绝。上于嶷友爱,宫中曲宴,听依元嘉故事。嶷固辞不敢,唯车驾至其第,乃白服、乌纱帽以侍宴。至于衣服、器服制度,动皆陈启,事无专制,务从减省。上并不许。嶷常虑盛满,求解扬州,以授竟陵王子良。上终不许,曰:“毕汝一世,无所多言。”嶷长七尺八寸,善修容范,文物卫从,礼冠百僚,每出入殿省,瞻望者无不肃然。
交州刺史李叔献既受命,而断割外国贡献;上欲讨之。◎ 永明三年乙丑,公元四八五年
春,正月,丙辰,以大司农刘楷为交州刺史,发南康、庐陵、始兴兵以讨叔献。叔献耳之,遣使乞更申数年,献十二队纯银兜鍪及孔雀毦;上不许。叔献惧为楷所袭,间道自湘川还朝。
戊寅,魏诏曰:“图谶之兴,出于三季,既非经国之典,徒为妖邪所凭。自今图谶、秘纬,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论!”又严禁诸巫觋及委巷卜筮非经典所载者。
魏冯太后作《皇诰》十八篇,癸未,大飨群臣于太华殿,班《皇诰》。
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诏复立国学;释奠先师用上公礼。
二月,己亥,魏制皇子皇孙有封爵者,岁禄各有差。
辛丑,上祭北郊。
三月,丙申,魏封皇弟禧为咸阳王,干为河南王,羽为广陵王,雍为颍川王,勰为始平王,详为北海王。文明太后令置学馆,选师傅以教诸王。勰于兄弟最贤,敏而好学,善属文,魏主尤奇爱之。
夏,四月,癸丑,魏主如方山;甲寅,还宫。
初,宋太宗置总明观以集学士,亦谓之东观。上以国学既立,五月,乙未,省总明观。时王俭领国子祭酒,诏于俭宅开学士馆,以总明四部书充之。又诏俭以家为府。
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无以专经为业者。俭少好《礼》学及《春秋》,言论造次必于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术。俭撰次朝仪、国典,自晋、宋以来故事,无不谙忆,故当朝理事,断决如流。每博议引证,八坐、丞、郎无能异者。令史咨事常数十人,宾客满席,俭应接辨析,傍无留滞,发言下笔,皆有音彩。十日一还学监试诸生,巾卷在庭,剑卫、令史,仪容甚盛。作解散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与仿效。俭常谓人曰:“江左风流宰相,唯有谢安。”意以自比也。上深委仗之,士流选用,奏无不可。
六月,庚戌,魏进河南王度易侯为车骑将军,遣给事中吴兴丘冠先使河南,并送柔然使。
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还宫。
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弥机兄子弥承为宕昌王。初,弥机死,子弥博立,为吐谷浑所逼,奔仇池。仇池镇将穆亮以弥机事魏素厚,矜其灭亡;弥博凶悖,所部恶之;弥承为众所附,表请纳之。诏许之。亮帅骑三万军于龙鹄,击走吐谷浑,立弥承而还。亮,崇之曾孙也。
戊子,魏主如鱼池,登青原冈;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
魏初,民多廕附;廕附者皆无官役,而豪强征敛倍于公赋。给事中李安世上言:“岁饥民流,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以绝诈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议均田。冬,十月,丁未,诏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人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初受田者,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计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诸宰民之官,各随近给公田有差,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辛酉,魏魏郡王陈建卒。
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为司徒。
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帅众拒之,柔然遁去。澄,云之子也。氐、羌反,诏以澄为都督梁、益、荆三州诸军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讨叛柔服,氐、羌皆平。
初,太祖命黄门郎虞玩之等检定黄籍。上即位,别立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既连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监会稽吕文度启上,籍被却者悉充远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阳民唐之因以妖术惑众作乱,攻陷富阳,三吴却籍者奔之,众至三万。
文度与茹法亮、吕文显皆以奸谄有宠于上。文度为外监,专制兵权,领军守虚位而已。法亮为中书通事舍人,权势尤盛。王俭常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邪!”
是岁,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仑立,号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
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会,始服衮冕。
壬午,柔然寇魏边。
唐之攻陷钱唐,吴郡诸县令多弃城走。之称帝于钱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将高道度等攻陷东阳,杀东阳太守萧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将孙泓寇山阴,至浦阳江,浃口戍主汤休武击破之。上发禁兵数千人,马数百匹,东击之。台军至钱唐,之众乌合,畏骑兵,一战而溃,擒斩之,进平诸郡县。
台军乘胜,颇纵抄掠。军还,上闻之,丁酉,收军主前军将军陈天福弃市;左军将军刘明彻免官、削爵,付东冶。天福,上宠将也,既伏诛,内外莫不震肃。使通事舍人丹阳刘系宗随军慰劳,遍至遭贼郡县,百姓被驱逼者悉无所问。
闰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
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后起弟后明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钅求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
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户口,民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扰乱。”文明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廕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民始皆愁苦,豪强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馀倍,上下安之。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时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将讨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请乘虚击之,中书监高闾曰:“秦、汉之世,海内一统,故可远征匈奴。今南有吴寇,何可舍之深入虏庭!”魏主曰:“‘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屡出征伐者,以有未宾之虏故也。今朕承太平之业,奈何无故动兵革乎!”厚礼其使者而归之。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癸酉,魏主如灵泉池。戊寅,还宫。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己卯,魏文明太后赐皇子恂名,大赦。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八月,乙亥,魏给尚书五等爵已上硃衣、玉佩、大小组绶。
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冬,十一月,魏议定民官依户给俸。
十二月,柔然寇魏边。
是岁,魏改中书学曰国子学。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永明五年丁卯,公元四八七年
春,正月,丁亥朔,魏主诏定乐章,非雅者除之。
戊子,以豫章王嶷为大司马,章陵王子良为司徒,临川王映、卫将军王俭、中军将军王敬则并加开府仪同三司。子良启记室范云为郡,上曰:“闻其常相卖弄,朕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子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具存。”遂取以奏,凡百馀纸,辞皆切直。上叹息,谓子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出守!”文惠太子尝出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徇一朝之宴逸。”
荒人桓天生自称桓玄宗族,与雍、司二州蛮相扇动,据南阳故城,请兵于魏,将入寇。丁酉,诏假丹阳尹萧景先节,总帅步骑,直指义阳,司州诸军皆受节度;又假护军将军陈显达节,帅征虏将军戴僧静等水军向宛、叶,雍、司众军皆受显达节度,以讨之。魏光禄大夫咸阳文公高允,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馀年,未尝有谴;冯太后及魏主甚重之,常命中黄门苏兴寿扶侍。允仁恕简静,虽处贵重,情同寒素;执书吟览,昼夜不去手,诲人以善,恂恂不倦;笃亲念故,无所遗弃。显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于代,其人多允之婚媾,流离饥寒;允倾家赈施,咸得其所,又随其才行,荐之于朝。议者多以初附间之,允曰:“任贤使能,何有新旧!必若有用,岂可以此抑之!”允体素无疾,至是微有不适,犹起居如常,数日而卒,年九十八。赠侍中、司空,赙襚甚厚;魏初以来,存亡蒙赉,皆莫及也。
桓天生引魏兵万馀人至沘阳,陈显达遣戴僧静等与战于深桥,大破之,杀获万计。天生退保沘阳,僧静围之,不克而还。荒人胡丘生起兵悬瓠以应齐,魏人击破之,丘生来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阴,舞阴戍主殷公愍拒击破之,杀其副张麒麟,天生被创退走。三月,丁未,以陈显达为雍州刺史。显达进据舞阳城。
夏,五月,壬辰,魏主如灵泉池。
癸巳,魏南平王浑卒。
甲午,魏主还平城。诏复七庙子孙及外戚缌麻服已上,赋役无所与。
魏南部尚书公孙邃、上谷公张儵帅众与桓天生复寇舞阴,殷公愍击破之;天生还窜荒中。邃,表之孙也。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馁死者多。六月,癸未,诏内外之臣极言无隐。齐州刺史韩麒麟上表曰:“古先哲王,储积九稔;逮于中代,亦崇斯业,入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叁分居二。自承平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贵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隶玉食,而农夫阙糟糠,蚕妇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异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劝课农桑,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久。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给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秋,七月,己丑,诏有司开仓赈贷,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过给粮廪,所至三长赡养之。
柔然伏名敦可汗残暴,其臣侯医垔石洛候数谏止之,且劝其与魏和亲。伏名敦怒,族诛之,由是部众离心。八月,柔然寇魏边,魏以尚书陆睿为都督,击柔然,大破之。睿,丽之子也。初,高车阿伏至罗有部落十馀万,役属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罗谏,不听。阿伏至罗怒,与从弟穷奇帅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自立为王。国人号曰“候娄匐勒”,夏言天子也;号穷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二人甚亲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罗居北,穷奇居南。伏名敦追击之,屡为阿伏至罗所败,乃引众东徙。
九月,辛未,魏诏罢起部无益之作,出宫人不执机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是时,魏久无事,府藏盈积。诏尽出御府衣服珍宝、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刀钤十分之八,外府衣物、缯布、丝纩非供国用者,以其太半班赉百司,下至工、商、皁隶,逮于六镇边戍,畿内鳏、寡、孤、独、贫、癃,皆有差。
魏秘书令高祐、丞李彪奏请改《国书》编年为纪、传、表、志,魏主从之。祐,允之从祖弟也。十二月,诏彪与著作朗崔光改修《国书》。光,道固之从孙也。
魏主问高祐曰:“何以止盗?”对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入境。况盗贼,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祐又上疏言:“今之选举,不采识治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朽劳,唯才是举,则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民者,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帝善之。
祐出为西兗州刺史,镇滑台。以郡国虽有学,县、党亦宜有之,乃命县立讲学,党立小学。◎ 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春,正月,乙未,魏诏:“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初,皇子右卫将军子响出继豫章王嶷;嶷后有子,表留为世子。子响每入朝,以车服异于诸王,每拳击车壁。上闻之,诏车服与皇子同。于是有司奏子响宜还本。三月,己亥,立子响为巴东王。
角城戍将张蒲,因大雾乘船入清中采樵,潜纳魏兵。戍主皇甫仲贤觉之,帅众拒战于门中,仅能却之。魏步骑三千馀人已至堑外,淮阴军主王僧庆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夏,四月,桓天生复引魏兵出据隔城,诏游击将军下邳曹虎督诸军讨之。辅国将军硃公恩将兵蹹伏,遇天生游军,与战,破之,遂进围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骑万馀人来战,虎奋击,大破之,俘斩二千馀人。明日,攻拔隔城,斩其襄城太守帛乌祝,复俘斩二千馀人。天生弃平氏城走。陈显达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将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丑,魏主如灵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还宫。
魏筑城于醴阳,陈显达攻拔之,进攻沘阳。城中将士皆欲出战,镇将韦珍曰:“彼初至气锐,未可与争,且共坚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后击之。”乃凭城拒战,旬有二日,珍夜开门掩击,显达还。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丑,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亥,还宫。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讲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庙,始荐,闻之,为废祭,临视哀恸。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辛酉,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辛未,魏主如灵泉池;癸酉,还宫。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帅众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谷帛至贱,用尚书右丞江夏李珪之议,出上库钱五千万及出诸州钱,皆令籴买。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见,日可增倍。并浦阳南北津、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可长四百许万。西陵戍前检税,无妨戍事;馀三埭自举腹心。”上以其事下会稽,会稽行事吴郡顾宪之议以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税也,乃以风涛迅险,济急利物耳。后之监领者不达其本,各务己功,或禁遏佗道,或空税江行,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甚,去之从丰,良田饥棘。埭司责税,依格弗降,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皇慈恤隐,振廪蠲调;而元懿幸灾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惧贻谴诘,必百方侵苦,为公贾怨。元懿禀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将羊,其所欲举腹心,亦当虎而冠耳。书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言盗公为损盖微,敛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民也。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即日不宜于民,方来不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凡如此等,诚宜深察。”上纳之而止。
魏主访群臣以安民之术。秘书丞李彪上封事,以为:“豪贵之家,奢僭过度,第宅车服,宜为之等制。“又,国之兴亡,在冢嗣之善恶;冢嗣之善恶,在教谕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今日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尚书李讠斤免冠谢。此近事之可鉴者也。臣谓宜准古立师傅之官,以训导太子。
“又,汉置常平仓以救匮乏。去岁京师不稔,移民就丰,既废营生,困而后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曷若豫储仓粟,安而给之,岂不愈于驱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师度支岁用之馀,各立官司,年丰籴粟积之于仓,俭则加私之二粜之于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绢,积财以取官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数年之中,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矣。
“又,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一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异体同气;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于忧惧相连,固自然之恒理也。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恧之色;宴安荣位,游从自若,车马衣冠,不变华饰;骨肉之恩,岂当然也!臣愚以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诣阙请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职任必要,不宜许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厉凡薄,使人知所耻矣。
“又,朝臣遭亲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郊庙之祀;鸣玉垂纟委,同庆赐之燕。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愚谓凡遭大父母、父母丧者,皆听终服;若无其人,职业有旷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其军旅之警,墨缞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魏主皆从之。由是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而民不困穷。
魏遣兵击百济,为百济所败。◎ 永明七年己巳,公元四八九年
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
魏主祀南郊,始备大驾。
壬戌,临川献王映卒。
初,上为镇西长史,主簿王晏以倾谄为上所亲,自是常在上府。上为太子,晏为中庶子。上之得罪于太祖也,晏称疾自疏。及即位,为丹阳尹,意任如旧,朝夕进见,议论朝事;自豫章王嶷及王俭皆降意接之。二月,壬寅,出为江州刺史;晏不愿外出,复留为吏部尚书。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岳为临贺王,子峻为广汉王,子琳为宣城王,子珉为义安王。
夏,四月,丁丑,魏主诏曰:“升楼散物以赍百姓,至使人马腾践,多有伤毁;今可断之,以本所费之物,赐老疾贫独者。”
丁亥,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丑,还宫。
上优礼南昌文宪公王俭,诏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谘事。上犹以往来烦数,复诏俭还尚书下省,月听十日出外。俭固求解选。诏改中书监,参掌选事。
五月,乙巳,俭卒。王晏既领选,权行台阁,与俭颇不平。礼官欲依王导,谥俭为文献。晏启上曰:“导乃得此谥;但宋氏以来,不加异姓。”出,谓亲人曰:“‘平头宪’事已行矣。”
徐湛之之死也,其孙孝嗣在孕得免。八岁,袭爵枝江县公,尚宋康乐公主。及上即位,孝嗣为御史中丞,风仪端简。王俭谓人曰:“徐孝嗣将来必为宰相。”上尝问俭:“谁可继卿者?”俭曰:“臣东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俭卒,孝嗣时为吴兴太守,征为五兵尚书。
庚戌,魏主祭方泽。
上欲用领军王奂为尚书令,以问王晏。晏与奂不相能,对曰:“柳世隆有勋望,恐不宜在奂后。”甲子,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尚书令,王奂为左仆射。
六月,丁亥,上如琅邪城。
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脏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邪?当灭亲以明法邪?”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初,魏朝闻桢贪暴,遣中散闾文祖诣长安察之,文祖受桢赂,为之隐;事觉,文祖亦抵罪。冯太后谓群臣曰:“文祖前自谓廉,今竟犯法。以此言之,人心信不可知!”魏主曰:“古有待放之臣。卿等自审不胜贪心者,听辞位归第。”宰官、中散慕容契进曰:“小人之心无常,而帝王之法有常;以无常之心奉有常之法,非所克堪,乞从退黜。”魏主曰:“契知心不可常,则知贪之可恶矣,何必求退!”迁宰官令。契,白曜之弟子也。
秋,七月,丙寅,魏主如灵泉池。
魏主使群臣议,“久与齐绝,今欲通使,何如?”尚书游明根曰:“朝廷不遣使者,又筑醴阳深入彼境,皆直在萧赜。不复追使,不亦可乎!”魏主从之。八月,乙亥,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九月,魏出宫人以赐北镇人贫无妻者。
冬,十一月,己未,魏安丰匡王猛卒。
十二月,丙子,魏河东王苟颓卒。
平南参军颜幼明等聘于魏。
魏以尚书令尉元为司徒,左仆射穆亮为司空。
豫章王嶷自以地位隆重,深怀退素,是岁,启求还第;上令其世子子廉代镇东府。
太子詹事张绪领扬州中正,长沙王晃属用吴兴闻人邕为州议曹,绪不许。晃使书佐固请,绪正色曰:“此是身家州乡,殿下何得见逼!”
侍中江斅为都官尚书。中书舍人纪僧真得幸于上,容表有士风,请于上曰:“臣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为儿昏得荀昭光女,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上曰:“此由江斅、谢瀹,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顾命左右曰:“移吾床远客!”僧真丧气而退,告上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斅,湛之孙;瀹,朏之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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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齐纪齐纪二段译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二年(甲子、484) 齐纪二 齐武帝永明二年(甲子,公元484年) [1]春,正月,乙亥,以后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领兵置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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