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桑辑要_养蚕收种译文及注释

查阅典籍:《农桑辑要》——「农桑辑要·养蚕收种」原文

译文

  《齐民要术》:收取作种用的茧,一定要选择位置在蚕簇中部的。靠近上面的,将来蚕茧丝薄;靠近地面的,所产的卵不化生。

  《务本新书》:养蚕的方法,选取茧种最为首要。现在人们将摘下来的蚕茧,一概堆放在箔上,往往还没有等到缲丝,有的茧已经出蛾,便将这样的蚕蛾用来下种。这些因为罨压熏蒸受了热而生出的蚕蛾,决没有不带病的。病蛾所产的子将来必会生病,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今后选取茧种,在开簇的时候,应择取靠近蚕簇上部向阳的蚕茧,或者在苫草上的茧,都是强健的好茧。《农桑要旨》说:选取种茧,应使雌茧和雄茧各占一半。在簇上部的多为雄茧,在下部的多为雌茧。陈志弘说:雄茧形状尖细,茧丝紧实,茧较小;雌茧形状圆粗,茧丝厚,茧较大。另外摘下,放在通风凉房中的干净箔上,一个一个地排列成整齐的单层。日数到了以后,蚕蛾自然地会化生出来,且可免受热蒸、掩压、钻延的苦难。这是保持幼蚕先天壮健的首要的事情。蚕蛾中如果有拳翅、秃眉、焦脚、焦尾、熏黄、赤肚、无毛、黑纹、黑身、黑头、最先出的、末后生的,一概拣出不用。只留完全肥而好的,均匀、稀疏地布放在连纸上面。选择高亢明亮风凉的地方,安置蚕箔铺放蚕连,箔下的地面须洒水扫除干净。作蚕连用的纸,以厚纸为最好,薄纸经受不住浸种浴种。《野语》说:蚕连用小灰纸更好。等到蚕蛾产子毕,将蛾移下蚕连,在屋中空闲的角落,树立起一些柴草,将蛾散布在草上。到十八天过后,在西南方的空地上,挖掘土坑,将蛾贮藏入坑中。上面用柴草盖好,然后用土覆埋,以免被虫鸟啄食。因为蚕是对人有功的[益虫],故理当受到这样的爱重。《农桑要旨》说:将蚕蛾分作三坑埋在田地中,能使地在数年以内不生刺芥。

  《士农必用》:养蚕一事的根本,全在于从一开始便要事事谨慎,使不至日后为患。蚕的眠起时间不整齐化一,是因为蚁蚕化生的时间不一致;蚁蚕化生的时间不一致,是因为收取蚕种不得法;所以说:“养蚕一事全在于注意开始。”

  择茧出种者:摘取蚕簇中腰部分东南面的,明亮、光洁又非常厚实的蚕茧。蛾:第一天出的蚕蛾叫做“苗蛾”,不可用。屋中放置柴草,将不用的蛾放在上面。第二天以后出的蛾可以用。每天生出的蛾,各作为一等辈。分别在蚕连上作记录,日后下蚁时各为一等辈。将两天先后相邻的蚕连作为一辈也还可以,如将三天相邻的蚕连作为一辈却不可,这样做会使将来长出的蚕,眠起先后不齐,极为有害。只有另行分开作为一辈饲养才可以。末后出的蛾,叫做“末蛾”,也不能用。蚕连铺在蚕槌上面的箔上,让雌蛾和雄蛾交配。当天可将蚕连提掀三五次,抖去尿液。到午后未时,便可轻轻地将雄蛾摘掉,同苗蛾放在一起。将母蛾均匀地放置在连上,稀稠要适中。有的蚕蛾所下的卵子,呈环状并且累积成堆,这样的蛾与子皆不用。其余的蛾产卵完毕,还应当让在蚕连上继续覆养蚕子三五天。蚕子不经过母蛾的覆养,便生气不足。然后也将母蛾同雄蛾、苗蛾、末蛾放置在一处,过十八天以后掩埋掉。

注释

  ①关于蚕的选种,到了《齐民要术》,方才明确地提出选取种茧。到《农桑辑要》,又进一步提出选蛾、选卵。后代的蚕书还有的要选蚕。现代多采用杂交育种新法。

  ②子不生:这里所说的“子不生”,显然不是由于蚕卵受精不良,因为卵的受精过程,远在此时以后。所谓“子不生”,大概是因为在簇下作蚕的母蚕体弱,所产卵发育不良所致。

  ③罨:覆盖,掩盖。

  ④苫草:盖蚕簇的干稻草、谷草。

  ⑤强梁:强悍的意思。在这里是指勇于争夺好位置作茧的强健的蚕。殿本作“强良”。

  ⑥陈志弘:不详。本书本卷引“陈志弘云”一条,“陈道弘云”一条,殿本均作“陈志弘云”。两条均在小注的最后,石声汉说:“怀疑是重刻写编时,司农司补入的。”

  ⑦胎教:按:“胎教”是指妇女怀胎后,其思想、视听、言动,必须处处注意,给予胎儿良好的影响。这里所说的是蚕的“胎教”,当然不涉及思想及行为是否端正等项,主要是说必须保持母蚕健康,使蚕子先天壮健无病。

  ⑧这里所指出的大多是发育不良和有病的蚕蛾。其中也包括最先出茧的蛾,即后文《士农必用》所称的“苗蛾”,和最后出茧的蛾,即后文所谓“末蛾”,也不能作种蛾,以防成蚕眠起不齐。

  ⑨《野语》:本书共引用五条。颇像是书名,也有可能是指民间流传的说法。

  ⑩小灰纸:一种特制的纸。制法不详。

  刺芥:石声汉指为“刺蓟”。按:蓟,菊科,春初出芽,叶与茎多刺,花呈紫色,萼有冠毛,形似眉刷。但谓埋过蚕蛾的田地可以不生刺芥,却不太科学。

  槌:悬置蚕箔的木架。《王祯农书》说:“此南方槃篚有架,犹北方椽箔之有槌也。”意思是说南方将放置蚕槃蚕篚的木架称作“蚕架”,北方则将放置蚕箔的木架称作“蚕槌”,是知“蚕槌”和“蚕架”为同义,只是南北异名罢了。

  未时:古时用十二地支记时,“未时”是午后一点至三点。

  《齐民要术》: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则丝薄,近地则子不生也。

  《务本新书》:养蚕之法,茧种为先。今时摘茧,一概并堆箔上,或因缲丝不及,有蛾出者,便就出种。罨压、熏蒸,因热而生,决无完好。其母病,则子病,诚由此也。今后茧种,开簇时须择近上向阳,或在苫草上者,此乃强梁好茧,《农桑要旨》云:茧必雌雄相半,簇中在上者多雄;下者,多雌。陈志弘云:雄茧尖细、紧小,雌者圆慢、厚大。另摘出。于透风凉房内净箔上,一一单排。日数既足,其蛾自生,免熏罨,钻延之苦,此诚胎教之最先。若有拳翅、秃眉、焦脚、焦尾、熏黄、赤肚、无毛、黑纹、黑身、黑头、先出、末后生者,拣出不用。止留完全肥好者,匀稀布于连上。择高明凉处,置箔铺连。箔下地须洒扫洁净。蚕连厚纸为上,薄纸不禁浸浴。《野语》云:连,用小灰纸更妙。候蛾生足,移蛾下连。屋内一角空处,竖立柴草,散蛾于上。至十八日后,西南净地,掘坑贮蛾。上用柴草搭合,以土封之,庶免禽虫伤食。盖有功于人,理当如此。《农桑要旨》云:将蛾作三坑,埋种田地内,能使地中数年不生刺芥。

  《士农必用》:蚕事之本,惟在谨于谋始,使不为后日之患也。眠起不齐,由于变生之不一;变生不一,由于收种之不得其法。故曰:“惟在谨于谋始。”

  择茧出种者:取簇中腰东南,明净厚实茧。蛾:第一日出者,名“苗蛾”,不可用。屋中置柴草,上放不用蛾。次日以后出者,可用。每一日所出,为一等辈。各于连上写记,后来下蚁时各为一等辈;二日相次为一辈犹可,次三日者则不可,为将来成蚕,眠起不能齐,极为患害。另作一辈养则可。末后出者,名“末蛾”,亦不可用。铺连于槌箔上,雄雌相配。当日可提掇连三五次,去其尿也。至未时后,款摘去雄蛾,放在“苗蛾”一处,将母蛾于连上匀布。稀稠得所。所生子如环成堆者,其蛾与子皆不用。其余者,生子数足,更当就连上,令覆养三五日。不覆养,则气不足。然后将母蛾亦置在雄蛾、苗蛾、末蛾处,十八日后,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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