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_列传卷二十八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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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典籍:《北齐书》——「北齐书·列传卷二十八」原文
元坦,祖父是魏献文皇帝,咸阳王元禧的第七个儿子。元禧被杀后,兄元翼、元树等五人相继南逃,所以元坦得以继承王位,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年,恢复本来的封爵咸阳郡王,几次升任为侍中。庄帝从容地对他说:“你的才能不像荀、蔡,中年屡经变迁,过去从小生长在朕家,所以有越等授官。”当初元禧死后,众子穷困,元坦弟兄被彭城王元勰所收养,所以有这样的话。
孝武初年,他的哥哥元树被抓获。元坦见元树年长而且贤能,怕他取代自己,暗中劝朝廷按照法律杀掉他。元树知道遣件事后,流着泪对元坦说:“我过去因为家难,不能死,在江湖上依附别人生活,受命于人。现在回来,不是因为要履行君臣之义,而是求活命罢了,难道还希望荣华富贵。你为什么恣意猜疑,忘记兄弟之义,身体魁伟,无善可言。”元坦脸变色而离去。元树死,竟然不来哀悼。
元坦历任司徒、太尉、太傅,加授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宗正、司州牧。虽然俸禄丰厚,职位尊贵,却贪婪更加厉害,卖官鬻爵,贪脏枉法,完全没有法纪。被御史弹劾罢免官职,以王爵归宅第。不久起用任特进,出为冀州刺史,专断执拗,聚敛财富。每当百姓交纳赋税,除正税之外,另先索取绢五匹,然后接受。生性喜好畋猎捕鱼,没有一日不去,秋冬季猎取雉兔,春夏季捕鱼捉蟹,养的鹰犬时常有数百头。自称宁可三天不吃饭,不能一天不打猎。入朝任太傅。齐天保初年依据条例降低爵位,封新丰县公,任特进、开府仪同三司。因为儿子世寅与通直散骑侍郎堑贵平乘酒醉诽谤朝廷,妄说圆谶隐语一案的连坐,主管官吏奏判死罪,韶令一起宽恕了他们。元坦发配北营州,死在配所。
元斌,字善集,祖父为魏献文皇帝。父亲高誊王五雍,跟随孝庄皇帝在河阴遇害。元斌少年时世袭祖爵,历任侍中、尚书左仆射。元斌仪貌美丽,性情宽和,居官慎重,很为齐文襄喜爱赞赏。查型呈初年,依据条例降低爵位,为高堡鳄公,授任右光禄大夫。二年,跟随文宣征讨契丹回来,至白狼河,因罪赐死。
元孝友,祖父为魏太武皇帝。兄堕进王五盛没有儿子,让耋互继承爵位。几次升任为涂业刺史,为政温和,好行小惠,不能作到清白,而又无所侵犯,百姓也因此感到便利。魏静帝在华麸宴请文襄帝,垄直乘醉自夸,又说:“陛下答应赐臣日能。”帝笑着说:“我常听说王自称清廉。”文襄帝说:“临淮王奉皇帝之命免除罪遇。”于是君
臣都笑而不怪罪。孝友深明为政之道,曾上表奏日:
按照法令制度:一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间,五家为比邻。一百家之内,有头领二十五人,人力、物资的征集调遣全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又有蚕食。这种情形为害已经很久了。京城诸里巷,有的七八百家衹有一个里正、二史,众事无缺,而何况外埠州县呢?请按旧置三正之名不改变,而以一百家为族,一族分四间,一间分二比。总共每族减少十二个壮丁,征收户调十二匹丝绢绵。大略现管之户应当共有两万余族,一年交出丝绢二十四万匹。十五名壮丁出一名服役的士兵,总共得一万六千兵。这是富国安民的办法。
古代诸侯娶九个女子,士人有一妻一妾。《晋令》:诸王娶妾八人;郡主、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品有三妾,第五、第六品有二妾,第七、第八品有一妾。所以女子教化得以培养,后代广多。后代多就是孝,是修女子之教的礼法。而当朝忽视抛弃造一仪礼,由来已久,将相多娶公主为妻,王侯娶皇后的亲族,所以没有侍妾,习以为常。妇人多幸,生逢今世,全朝已是无妾,天下几乎皆是一妻。假如人勉强多娶,那么就家境萧索,处事困难,内外亲友,共相讥讽责怪。大凡现在的人,全没有准则。父母嫁女儿,就教她忌妒,姑姐见面,也一定劝她忌妒。把制服丈夫作为妇德,把能忌妒作为女子的技能。自称不受人欺,怕他人笑我。王公贵族尚自一心,以下的人怎么敢有二意。忌妒之心产生,那么妻妾的礼仪就废弃,妻妾的礼仪废弃,那么奸淫的征兆兴起,造就是臣下毒恨的原因。请让王公贵族,一品官吏娶八妾,连妻共有九女,相当二品的官吏有七女,三品、四品官吏有五女,五品、六品的官吏就一妻二妾。限用一年时间,全让他们补足数目。如果不补足数目,以及对妾无礼,使妻妒忌加以鞭打的,免去所任的官职。妻子没有儿子而不娶妾,就自行绝减,没有办法让祖父受享祭品,请依法判为不孝之罪,离遣他的妻子。
我的赤诚之心,其意衹在国家,想使吉事丧事没有不合礼仪,贵贱各得其所,省头领而多出兵丁,设置仓储,丰收谷食,设立赏格以捕捉奸盗,实行典章命令来昭示朝纲,希望使国家有充足的粮食,充实的武装力量,人民也就诚实不欺了。又冒昧地申述妻妾的数目,正想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后代满朝,帝位流传无穷。造就是我的志向。诏令交付主管官吏,议奏各不相同。
孝友又说:“现在人生为奴隶,葬礼比拟王侯,生死异路,没有节制。修建高大的丘墓,举行豪华的祭礼,邻里以为荣耀,称为至孝。夫妇结合,是王化的开始,共食合瓢之饮的结婚仪式,足以成礼。而现在富贵的人更加奢侈,婚礼中夫妇共食一牲的仪式,超过祭礼时所设的祭台,积鱼如山,山上有林木之像,鸾鸟和凤凰之像就在其上。徒有烦劳,最终成为废弃之物。希望是天意,其实或许不是这样。请自此以后,如果婚丧超过礼数者,以达旨论处。官吏不加检举,即与其同罪。”
孝友在官多年,以法自守,名声很大,然而性情软弱,善于事奉权贵,被正直的人所讥笑。齐天保初年,按照条例降低爵位,封为临淮县公,任命为光禄大夫。二年冬天被韶入晋阳宫,出来后与元晖业同时被害。
元晖业,字绍远,魏景穆皇帝的玄孙。年少时阴险刻薄,多与寇盗交往。年长后竟然改变了旧的习惯,阅览子、史,也多写文章,而且慷慨有志向。历任司空、太尉,加授特进,兼任中书监,总领尚书事。文襄曾问他说:“近来翻板什么?”回答说:“多次重温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
晖业因时运逐渐衰落,不再求全,衹管吃喝,一天一只羊,三天一只小牛。又曾经作诗说:“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齐初年,降低封爵为美阳县公,任开府仪同三司、特进。晖业在晋阳的时候,没有交往,平时常闲暇,于是撰写魏藩国之王的家世,称为《辩宗绿》四十卷,刊行于世。官位和声望很高,又因性情超凡拔俗,时常被人猜忌。
天保二年,跟随皇帝至晋阳,在宫门外骂元韶说:“你还不如一个老太婆,背负玉玺而给了别人,为什么不打碎它。我说出这些话,就知道要死了,然而你难道又能生存几时!”文宣听说此事而杀了他,也斩了临淮公孝友。孝友临刑之时,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如。于是凿开冰沉没他的尸体。
肿墓弟晅墓,很有学问,职位为谏议大夫。蓝童驾膝呈陋,坚墓立在皿玺墨外勒马进谏,帝避开他经过,后又慰问勉励他。职位为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去世。谧号为塞堡。丞迩,字盐塞,丝司空亘肿之子。
元韶,字世胄,魏孝庄皇帝之侄。因避氽朱莹之难,藏在昆山。生性好学,仪容美丽。当初叁塞茔将入渔,父亲五劭恐惧,把五翅寄托亲信之人荥阳太守郑仲明。仲明不久被城中的人所杀,五龃因兵乱与乳母失散,于是与鄞仲明兄之子仅剧一起避难。路上被贼人逼迫,僧副恐不能得免,就让元韶下马。僧副对贼人说:“走投无路的乌投奔人,尚有人怜悯,何况诸王,怎么能抛弃呢?”灯剑举刀逼近贼人,贼人才后退。元超遇到一位老母姓捏,可怜他,隐藏在自家十多天,茎童访寻而得到他,袭封堑垣王。查塑亘适把孝武帝之后嫁给他。毯王室奇珍异实,多随皇后进入五趋家。有二玉钵相盛,可以转动而不可以出来;玛瑙杯容积有三升,用玉连接它。这些皆号称西域的鬼神所作。历任太尉、侍中、录尚书、司州牧,晋升为太傅。
壹型垦元年,降爵为县公。亘韶性情平和宽宏,因为是产旦婿,很受当时宠信。能自身谦让,治理百姓有德政。爱好儒学,礼遇才子贤士。喜爱林泉,修建宅院,华丽而不奢侈。文宣童剃去五超的胡须,饰以粉黛,穿上妇人的衣服跟随自己,说:“我用彭城王作侍妾。”讥讽元氏衰弱,把他们比为妇女。
型呈十年,太史上奏说:“今年应当除旧更新。”塞宣对五超说:“汉朝光亘睦为什么中兴?”五韶说:“因为诛杀玺区没有杀尽。”于是就诛杀诸五来满足他。就在五月杀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其余十九家全囚禁起来。元韶幽禁在京城附近的地牢,断绝食物,啃衣袖而死。到七月,大诛元氏,从昭成以下全没有遣留的。有的父祖为王,有的自身显贵,有的弟兄强壮,都斩于刑场。他们的婴儿投到空中,用长矛刺杀他们。前后杀死的人共七百二十一人,全部投尸到漳水之中,剖开水中鱼腹多得人的指甲,京都因此长久无人吃鱼。
赞曰:丞压兴旺,凭此福荫,道德任随运数终结,命遭淫刑。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晖业 元弼 元韶
元坦,祖魏献文皇帝,咸阳王禧第七子。禧诛后,兄翼、树等五人相继南奔, 故坦得承袭,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复本封咸阳郡王,累迁侍中。庄帝从容谓曰: “王才非荀、蔡,中岁屡迁,当由少长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后,诸子贫乏, 坦兄弟为彭城王勰所收养,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树见禽。坦见树既长且贤,虑其代己,密劝朝廷以法除之。树知 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难,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来,非由 义至,求活而已,岂望荣华。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义,腰背虽伟,善无可称。” 坦作色而去。树死,竟不临哭。
坦历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宗正、司州牧。虽禄厚位 尊,贪求滋甚,卖狱鬻官,不知纪极。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归第。寻起为特进, 出为冀州刺史,专复聚敛。每百姓纳赋,除正税外,别先责绢五匹,然后为受。性 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雉兔,春夏捕鱼蟹,鹰犬常数百头。自言宁三日不食, 不能一日不猎。入为太傅。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新丰县公,除特进、开府仪同三 司。坐子世宝与通直散骑侍郎彭贵平因酒醉诽谤,妄说图谶,有司奏当死,诏并宥 之。坦配北营州,死配所。
元斌,字善集,祖魏献文皇帝。父高阳王雍,从孝庄于河阴遇害。斌少袭祖爵, 历位侍中、尚书左仆射。斌美仪貌,性宽和,居官重慎,颇为齐文襄爱赏。齐天保 初,准例降爵,为高阳县公,拜右光禄大夫。二年,从文宣讨契丹还,至白狼河, 以罪赐死。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临淮王彧无子,令孝友袭爵。累迁沧州刺史,为政 温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无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静帝宴文襄于华林, 孝友因醉自誉,又云:“陛下许赐臣能。”帝笑曰:“朕恒闻王自道清。”文襄曰: “临淮王奉旨舍罪。”于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于政理,尝奏表曰:
令制: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人,征 发皆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京邑诸坊,或七八百家 唯一里正、二史,庶事无阙,而况外州乎?请依旧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为四闾, 闾二比。计族少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绢。略计见管之户应二万馀族,一岁出赀绢二 十四万匹。十五丁为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此富国安人之道也。
古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 《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 一妾。所以阴教聿修,继嗣有广。广继嗣孝也,修阴教礼也。而圣朝忽弃此数,由 来渐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不幸,生逢今世, 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设令人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 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 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 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则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则女淫之兆兴,斯臣之 所以毒恨者也。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称事。二品备七,三品四品 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数。若不充数,及待妾非礼,使妻 妒加捶挞,免所居官。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 罪,离遣其妻。
臣之赤心,义唯家国,欲使吉凶无不合礼,贵贱各有其宜,省人帅以出兵丁, 立仓储以丰谷食,设赏格以擒奸盗,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 又冒申妻妾之数,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胤满朝,传祚无穷。此臣之志也。
诏付有司,议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为皂隶,葬拟王侯,存没异途,无复节制。崇壮丘陇,盛 饰祭仪,邻里相荣,称为至孝。又夫妇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礼。而 今之富者弥奢,同牢之设,甚于祭盘,累鱼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鸾凤斯存。 徒有烦劳,终成委弃。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 论。官司不加纠劾,即与同罪。”
孝友在尹积年,以法自守,甚著声称,然性无骨鲠,善事权势,为正直者所讥。 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临淮县公,拜光禄大夫。二年冬,被诏入晋阳宫,出与元 晖业同被害。
元晖业,字绍远,魏景穆皇帝之玄孙。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 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 文襄尝问之曰:“此何所披览?”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
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饮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 “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 开府仪同三司、特进。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藩王家世, 号为《辩宗录》,四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忌。天保二年, 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 出此言,即知死也,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亦斩临淮公孝友。孝友临 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沉其尸。晖业弟昭业,颇有学问,位谏议大 夫。庄帝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 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文侯。
元弼,字辅宗,魏司空晖之子。性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 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 事,托疾还私第。宣武中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 建元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 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告 晖业,终如其言。
元韶,字世胄,魏孝庄之侄。避尔朱之难,匿于嵩山。性好学,美容仪。初, 尔朱荣将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亲荥阳太守郑仲明。仲明寻为城人所杀,韶因乱 与乳母相失,遂与仲明兄子僧副避难。路中为贼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马。僧 副谓客曰:“穷鸟投人,尚或矜愍,况诸王如何弃乎?”僧副举刃逼之,客乃退。 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隐于私家十馀日,庄帝访而获焉,袭封彭城王。齐神武帝 以孝武帝后配之。魏室奇宝,多随后入韶家。有二玉钵相盛,可转而不可出;马瑙 榼容三升,玉缝之。皆称西域鬼作也。历位太尉、侍中、录尚书、司州牧,进太傅。 齐天保元年,降爵为县公。
韶性行温裕,以高氏婿,颇膺时宠。能自谦退,临人有惠政。好儒学,礼致才 彦。爱林泉,修第宅,华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 “我以彭城为嫔御。”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
十年,太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 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武等二十 五家,馀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 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 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槊。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多得爪甲, 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赞曰:元氏蕃炽,冯兹庆灵。道随终运,命偶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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