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_道经第二十七章评析

查阅典籍:《老子》——「老子·道经第二十七章」原文

  本章所讲的内容,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无为而治”的原则,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处的。善者为师,恶者为资,一律加以善待,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一方要劝勉他,诱导他,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这就考虑到事物所包涵的对立的两个方面,不要只从一个方面看。浮皮潦草、粗枝大叶;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沾沾自喜。自以为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恃才傲气,都是不可取的。   善行,无辙跡;善言,无瑕謫;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神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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