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_灵枢终始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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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典籍:《黄帝内经》——「黄帝内经·灵枢终始」原文
大凡针刺的法则,全在《终始》篇里。明确了解了终始的意义,就可以确定阴经阳经的关系。阴经与五脏相通,阳经与六腑相通。阳经受气于四肢之末,阴经受气于五脏。所以泻法是迎而夺之,补法是随而济之。掌握了迎随补泻的方法,可以使脉气调和。而调和脉气的关键,一定要明白阴阳的规律,五脏在内为阴,六腑在外为阳。要想把这些理论传于后世,就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心和正确的学习态度,如果轻视它,这些理论和方法就可能失传,而那些庸医贪图名利,更不会有好下场。
谨根据天地阴阳的道理来说明终始大义吧。所谓终始,是以十二经脉为纲纪,从脉口、人迎两穴,就可知道五脏六腑的阴阳有余与不足,平衡与不平衡,而阴阳盛衰的道理也就大致如此了。所说的平人就是没有疾病的人,没病人的脉口、人迎的脉象与四季相应,脉口、人迎互相呼应,往来不息,六经的脉搏动而不止。四时冷热虽有变化,脉口、人迎都能各自发挥本能而不相犯,形肉和血气也能协调一致,这就是所说的平人。气短的病人,脉口、人迎都虚弱无力,而尺肤和脉象又不相称。象这样的,就是阴阳都不足的象征,补阳就会使阴气衰竭,泻阴就会使阳气亡脱。这样的病人,只可用缓剂补养。如果不好,也可服用一些急剂。这种病,不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是不容易好的。如不这样治疗,而用针刺的泻法,就会损伤五脏的真气。
人迎脉大于寸口一倍,病在足少阳胆经;若大一倍而躁动的,病在手少阳三焦经。人迎脉大于寸口二倍,病在足太阳膀胱经;若大二倍而躁动的,病在手太阳小肠经。人迎脉大于寸口三倍,病在足阳明胃经;大三倍而躁动的,病在手阳明大肠经。人迎脉大于寸口四倍,而且搏动加快的,叫做溢阳。溢阳是六阳偏盛,格拒六阴,使阴阳脱节,称为外格。
寸口脉大于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阴肝经;大一倍而躁动的,病在手厥阴心包络经。寸口脉大于人迎二倍,病在足少阴肾经;大二倍而躁动的,病在手少阴心经。寸口脉大于人迎三倍,病在足太阴脾经;大三倍而躁动的,病在手太阴肺经。寸口脉大于人迎四倍,而且搏动加快的,叫做溢阴。溢阴是六阴偏盛,不能与阳气相交,称为内关。内关则表里不通,是不可医治的死症。人迎与寸口的脉,都比平常大于四倍以上,叫做关格。遇到关格,死期就很近了。
人迎脉大于寸口一倍,应当泻足少阳胆经而补足厥阴肝经。泻法取二穴,补法取一穴,每两日针刺一次,还必须切按人迎与寸口,以察验病势的进退,如果出现躁动不安的情况,就取上部的经脉,直到脉气平和再停止。人迎脉大于寸口二倍,应当泻足太阳膀胱经而补足少阴肾经。泻法取二穴,补法取一穴,每两日针刺一次,还必须切按人迎与寸口,以察验病势的进退,如果出现躁动不安的情况,就取上部的经脉,直到脉气平和再止针。人迎脉大于寸口三倍,应当泻足阳明胃经而补足太阴脾经,泻法取二穴,补法取一穴,每日针刺两次,还必须切按人迎与脉口,以察验病势的进退,如果出现躁动不安的情况,就取上部的经脉,直到脉气平和再止针。
寸口脉大于人迎一倍,应当泻足厥阴肝经而补足少阳胆经,补法取二穴,泻法取一穴,每日针刺一次,必须切按寸口与人迎,以察验病势的进退,如果出现躁动不安的情况,就取上部的经脉,直到脉气平和再止针。寸口脉大于人迎二倍,应当泻足少阴肾经而补足太阳膀胱经,补法取二穴,泻法取一穴,每二日针刺一次,还必须切按寸口与人迎,以察验病势的进退,如果出现躁动不安的情况,就取上部的经脉,直到脉气平和再止针。寸口脉大于人迎三倍,应当泻足太阴脾经而补足阳明胃经,补法取二穴,泻法取一穴,每日针刺两次,还必须切按寸口与人迎,以察验病势的进退,如果出现躁动不安的情况,就取上部的经脉,直到脉气平和,再止针。之所以每日针刺两次,是因为足阳明经主胃,谷气充盛,因此可以每日针刺两次。
人迎与寸口都比平常大出三倍,叫做阴阳俱溢。象这样的病变,如不加以疏通,就会造成血脉闭塞,气血不畅,五脏内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妄用灸法,很容易发生其它病变。
大凡针刺的原则,达到阴阳二气调和就要止针。要注意补阴泻阳,才能达到语音清朗有力,耳聪目明。反之,如果补泻不当,就会使血气不能正常运行。
所谓针下气至而获得疗效,是说实症用了泻法,由实转虚。虚的表现是脉象大如原来却不坚实。如果脉象仍坚实如故;虽说一时舒服,而病还没去。虚症用了补法,就会由虚转实。实的表现是脉象大如原来而更坚实,如果脉气大虽照旧而不坚实,虽说一时舒服,而病并没有去掉。所以正确运用补法,会使正气充实;正确运用泻法,会使病邪泄去。痛苦虽不能随针立愈,但病势肯定是减轻了。因此必须通晓十二经脉与各种疾病的关系,然后就可明白“终始”的大义了。阴经和阳经不会互相改变,虚症和实症也不会相反的,所以针治疾病,就要取其所属的经脉。
大凡针刺应注意的是采用三刺法使正气到来。那病邪不正之气与血气混合,导致阴阳紊乱,内阴僭越于外,外阳沉陷于内,气血运行逆顺颠倒,脉象沉浮异常,脉气与四时不相适应,血气或有稽留壅遏,或有淫佚过度,这些都必须用针刺来排除。因此,初刺浅层,使阳邪排出;再刺稍深,使阴邪排出;最后深刺至分肉之间,待正气来到,就可出针了。所谓谷气至,是说已经用了补法,正气就充实些,已经用了泻法,病邪就衰退了一些,由此即可知谷气已至。起初,只是邪气被排除了,而阴与阳的气血还没有调和,但是已能知道病就要痊愈了。所以说正确地运用补泻方法,正气虚的补之使实,邪气实的泻之使虚,痛苦虽不能随针而去,但病势是必然减轻了。阴经的邪气盛,阳经的正气虚,一定要先补阳经的正气,后泻阴经的邪气,从而调和它们的有余和不足。阴经的正气虚,阳经的邪气盛,一定要先补阴经的正气,后泻阳经的邪气,从而调和它们的有余和不足。
足阳明胃经、足厥阴肝经、足少阴肾经三条经脉,都有动脉布于足大趾之间,针刺时要先审察它属于虚症还是属于实症。如果虚症误用了泻法,叫做重虚,虚而更虚,病就更严重了。大凡针刺这些病时,先用手指切按动脉,脉搏实而快的用泻法,脉搏虚而缓的用补法;反之,则病必加重。这三脉跳动的部位,足阳明经在足跗之上,足厥阴经在足跗之内,足少阴经在足跗之下。
取胸部腧穴,必中其胸。取背部腧穴,必中其背。肩博如有酸胀麻木的虚症,应取上肢经脉的腧穴。对于重舌的患者,应用铍针在舌柱(舌下大筋)上刺出恶血。
手指弯曲而不能伸直的,其病在筋上;伸直了而不能弯曲的,其病在骨上。病在骨就治骨,病在筋就治筋。
补泻之法,在泻的时候要看哪一处的脉气实,针刺要深,出针后缓按针孔,以尽量泄出邪气;在补的时候要看哪一处的脉气虚,用浅刺法,以养其脉气,出针后急按针孔,不叫邪气侵入。邪气来时,针下会感到紧急;谷气来时,针下会感到徐和。脉气盛实的,当用深刺法,以泄其邪气;脉气虚弱的,当用浅刺法,使精气不致外泄,以养其经脉,而只是排出邪气。针刺各种疼痛的疾病,需深刺,其脉象都是实的。
腰以上的病,都由手太阴肺经和手阳明大肠经主管;腰以下的病,都由足太阴脾经、足阳明胃经主管。病在上部的,可取下部的腧穴;病在下部的,可取上部的腧穴;病在头部的,可取足部的腧穴;病在腰部的,可取腘部的腧穴。病生于头部,必觉头重;病生于手部的,必觉臂重;病生于足部的,必觉足重,在治疗时,先要分析生病的原因,再行针刺。
春天的邪气在毫毛处,夏天的邪气在皮肤处,秋天的邪气在分肉处,冬天的邪气在筋骨处,针刺这些病时,要根据时令的变化而酌情使用深浅补泄。刺肥胖的人,要用秋冬的标准深刺,刺瘦弱之人,要用春夏的标准浅刺。疼痛的病多属阴症,疼痛而用手按之不得其处的也属阴症,要用深刺法。病在上部或表层属阳,病在下部或深层属阴。发痒的病,仅在皮肤,属阳,当用浅刺法。
病如先起于阴经,要先治疗阴经,然后再治疗阳经;病如先起于阳经,要先治疗阳经,然后再治疗阴经。针刺热厥的病,留针等针下觉寒而后去针;针刺寒厥的病,留针等针下觉热而后去针。针刺热厥,要补其阴经二次,泻其阳经一次;针刺寒厥,要补其阳经二次,泻其阴经一次。所谓“二阴”,是在阴经针刺二次;“二阳”是在阳经针刺二次。久病的人,邪气侵入必深,针刺这类宿疾,要深刺并长时间留针,隔日再刺,还必须首先察明病邪在左在右的偏盛现象,去除血脉中的郁滞。针刺的原则大体就这些了。
大凡针刺之法,一定要先观察患者的形气。如果形肉未脱,气少脉躁,出现了躁而且快的脉象,就应当采用缪刺法,轻手浅刺其络脉,使耗散的精气可以收住,而聚集的邪气可以散去。在针刺之前,医生要深居静处,安定自己的精神,又要象闭户塞窗一样,意志专一,听不到旁人的声音,从而使精神内守,全心集中在针刺上。用针时,要浅刺留针或微捻提针,以转移病人的精神恐惧,直到针下得气而止。男子要浅刺候气于外,女子要深刺候气于内,坚拒正气不使外出,谨防邪气不使侵入,这叫做得气。
关于针刺的禁忌:刚性交之后不可针刺,刚针刺之后不可性交;醉酒之后不可针刺,针刺之后不可醉酒;刚发过怒不可针刺,针刺之后不可发怒;刚劳累过后不可针刺,针刺之后不可劳累;刚吃饱饭不可针刺,针刺之后不可立刻吃得过饱;大渴之时不可针刺,针刺之后不可受渴;如果病人大惊大恐,一定要使其精神安定,方可针刺;坐车来的病人,要让他卧下休息一下,大约过一顿饭的工夫,才可针刺;步行来的病人,要让他坐着休息一下,大约过走十里地的工夫,才可针刺。凡是触犯这些禁忌的患者,一般脉象紊乱,正气耗散,营卫的运行不顺,经脉气血不足。如果就这样针刺,可能使阳经的病流入到内脏,阴经的病出于阳经,那样病邪就又要滋生了。一般的庸医不体察这些情况,这可说是损伤患者的身体,使患者形体感到酸痛无力,骨体耗损,津液不能运化,而丧失了由饮食五味所化生的精气,这叫做失气。
手足太阳经脉,在其将绝的时候,会出现眼睛上视不能转动,腰脊强直,角弓反张,手足抽搐,面色苍白,绝汗暴出,而绝汗一出就死了。手足少阳经脉,在其将绝的时候,会出现耳聋,周身关节松缓无力,眼珠突瞪,入脑处的脉气断绝,一日半就会死的。临死之时,面色由青转白,然后就死了。手足阳明经脉,在其将绝的时候,会出现口眼颤动歪斜,多惊,妄言,面色发黄,如上下手足二经的动脉出现躁动,就要死了。手足少阴经脉,在其将绝的时候,患者面色发黑,牙齿变长而且发生污垢,腹胀闭闷,上下气机不通,就要死了。手足厥阴经脉,在其将绝的时候,患者胸中发热,咽喉发干,多小便,心中烦躁,甚至于舌卷及睾丸上缩的情况,然后就要死了。手足太阴经脉,在其将绝的时候,腹部胀闭,呼吸不畅,多嗳气,多呕吐,呕吐时气上逆,气上逆就会面色发赤,如果气不上逆,就会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就会面现黑色,终至皮毛憔悴而死。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谨奉天道,请言终始。
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
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泆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则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
刺诸痛者,其脉皆实。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腘。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具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无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刷,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千里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足,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代身,形体淫佚,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
少阳终者,耳聋,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
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
厥阴终者,中热溢干,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
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憔而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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