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_治国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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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典籍:《管子》——「管子·治国」原文
大凡治国的道理,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人民富裕就容易治理,人民贫穷就难以治理。何以知其然?人民富裕就安于乡居而爱惜家园,安乡爱家就恭敬君上而畏惧刑罪,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了。人民贫穷就不安于乡居而轻视家园,不安于乡居而轻家就敢于对抗君上而违犯禁令,抗上犯禁就难以治理了。所以,治理得好的国家往往是富的,乱国必然是穷的。因此,善于主持国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来,然后再加以治理。 从前,历代的君主,法度不一,号令不同,然而都能统一天下,这是什么原因呢?必定是国富而粮多的缘故。国富粮多来源于农业,所以先代圣王都是重视农业的。凡属于治国之急务,一定要先禁止奢侈性的工商业和奢侈品的制造,禁止了这些,人民便无法游荡求食,人民无法游荡求食,就只好从事农业。人民从事农业则土地得到开垦,土地开垦则粮食增加,粮食增加则国家富裕,国富则兵力可以强大,兵强则战争可以取胜,战胜则土地也就广阔了。因此,先代圣王懂得人口多、兵力强、国土广和国家富都一定来源于粮食,因而都禁止奢侈性的工商业和奢侈品的制作,以利于发展农业。现今从事奢侈性的工商业和奢侈品制作的人们,干一天可以吃用五天。农民终年劳动,却不能维持自家生活。这样,人民就放弃农业而从事奢侈性的工商业。弃农而从事奢侈性的工商业,那土地也就荒芜而国家贫穷了。 凡是农业,其收入的特点是按月算往往不足,按年算才可能有余。然而,官府征税却急如星火,没有定时,农民只好借“一还二”的高利贷来应付上面征课。耕田锄草都有季节限制,但雨水不一定及时够用,农民又只好借“一还二”的高利贷来雇人浇地。商人秋天买粮的粮价是“五”,春天卖粮的粮价是“十”,这又是一项“一还二”的高利贷。所以,把上面的征索算进来,成倍索取农民的地方就达到四项,因为关市的租税、府库的征收、十分之一的征粮和各种劳役放在一起。—年四季加起来,也等于一项“一还二”的高利贷了。—个农民要养四个债主,所以对于外逃者处刑,国君也能制止农民外流,这乃是粮少而农民没有积蓄的缘故。 从高山东麓到黄河、汝水之间。作物生长期早,凋落期迟,是粮食增产的好地方。四季皆种而五谷皆收。中等年成亩产两石粮食。一个劳力可以耕百亩收二百石。如今国家粮仓空虚而百姓没有积存。农民卖儿卖女,其原因就在于君主没有办法均衡人们的收入。所以先代圣王总是注意让农、士、商、工四民即使互换其行业,他们每年的收入也无法互相超过。这样,农民专—务农而收入可以与其他各业均衡。农民专一务农田野就得到开垦,奸巧之事也不会发生。田野开垦则粮食增多,粮食多则国家富裕。没有奸巧之事人民又会安定。富裕而安定,这正是成王业的道路。 不生产粮食的国家要灭亡,生产粮食而吃光用尽的国家仅能称霸,生产粮食而又能食用不尽的国家才可以成其王业。粮食,能吸引人民;粮食,能招引财富;粮食,也能使领土开拓。粮食一多,则天下的物产都来了。所以,舜第一次率民迁安发展农耕建成“邑”,第二次迁徒建成“都”,第三次迁徒建成“国”。舜没有采用严重的刑罚和禁令,而人民都跟定他了。因为离开他必然受害,跟着他必然有利。先代圣王,正是善于为人民除害兴利,所以天下人民都归附他。所谓兴利,就是有利于农业。所谓除害,就是禁害于农业。农业发展则粮食收入增多,粮食收入增多则国富,国富则人民安于乡居而爱惜家园,安乡爱家则虽改变他们的风俗和习惯,对他们驱使和调遣,以至于有所杀戮,人民都是不憎恶的。这都是致力于粮食生产的功效。人君不发展农业则粮食必少,粮少则人民贫困,贫困则轻视家园,轻家则容易外逃,人民轻易外逃则君令不能做到“必行”,君令不能行则禁律也不能做到“必止”,禁律不能必止则战争不能做到必胜,防守也不能做到必固了。法令不能必行。禁律不能必止,出战不能必胜,防守不能必固,这叫作寄生的君主。这都是不发展农业缺少粮食的危害。所以增产粮食乃是成王业的根本大事,是人君的重大任务,是招引民众的途径和治国的道路。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
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是又倍贷也。故以上之证而倍取于民者四,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十一,厮舆之事,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夫以一民养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无积也。
嵩山之东,河汝之间,蚤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孰也,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以粥子者,上无术以均之也。故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奸巧不生则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
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参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涂,治国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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