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我字的诗句

含有我字的诗句

1、恐高辛之先我;欲远集而无所适兮(先秦·屈原·《离骚》

2、国无人莫我知兮(先秦·屈原·《离骚》

3、我闻琵琶已叹息(唐·白居易·《琵琶行》

4、我从去年辞帝京(唐·白居易·《琵琶行》

5、感我此言良久立(唐·白居易·《琵琶行》

6、天生我材必有用(唐·李白·《将进酒》

7、请君为我侧耳听(唐·李白·《将进酒》

8、多情应笑我(宋·苏轼·《念奴娇 赤壁怀古》

9、我欲乘风归去(宋·苏轼·《水调歌头》

10、我醉歌时君和(宋·苏轼·《水调歌头》

我的诗歌经历作文四百字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开展了“与诗同行”的活动,在本次活动中,我们了解了诗歌的起源,学习了如何欣赏诗歌,学习了在生活中如何运用诗,并且自己动手尝试写诗,从中体会到了诗歌文化博大精深。

在活动中,同学们分别收集了诗词资料。

我负责收集了现代诗和古诗。

我尽情的欣赏这些诗人千古传颂的作品,我新认识了一些诗人,如柳永、高适,还有唐宋四大家—关汉卿、郑关祖、白朴、马致远。

我又认识了现代诗人郭沫若、徐志摩、桂文亚、雨果、狄金森等。

我知道了我国最早的诗经总集—《诗经》,距今已有两千年的历史了,它凝集了我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

我还知道了诗歌如何分类。

按题材分,有山水诗、咏物诗、边塞诗;按形式分,可以分为格律诗、自由诗;按题材分,分为童话诗、寓言诗、散文诗……这次活动让我感觉在诗的海洋里徜徉的感觉真是太奇妙了。

如果把是比作沙漠,我觉得我只得到了一粒小沙子;如果把诗比作细雨,我只得到了一滴小雨滴;如果把诗比作天空中的星星,我只得到了群星中最小的一颗。

我要继续在诗的海洋中遨游,尽情感受诗歌的无限乐趣。

我爱读的一首诗 4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从小我就十分喜欢看书,什么《爱的教育》、《茶花女》、四大名著,反正我就是什么要都看,我那三个大书柜里面都被我塞的满满的。

其中我最爱看的还是古诗,《山行》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

秋天,满山的红叶挂满枝头,红叶铺满田野,铺满山坡,到处都是。

那枫树的枝丫上一簇簇红叶如一团团火。

山路弯弯曲曲,一直绵延地伸向远方。

山上隐隐约约地能看到几户人家,它们立在那里,家家都冒着炊烟。

“当当当”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一会儿,只见一匹马车向这里驶来,车上坐着的原来是著名诗人杜牧。

杜牧被这美不胜收的美景吸引住了,他走下车来,看到这一片生机的景象,心里不禁地赞叹到:这景象太美了。

杜牧看着入了迷,甚至已到了忘我的境界,在这时好像没有时间,没有任何人,是一个单人的世界。

诗人终于忍不住,呤诗起来: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他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激动地走进枫树林,诗人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枫树的红刚好配上衣服的雪白,这美丽的红叶简直比二月时五彩缤纷的红花更加美丽。

我喜欢诗,因为诗能让我们有美的享受。

求一个四百字左右的古文或诗词

推荐我最爱的一首古体诗,焦晃朗诵的版本最棒蜀道难 李白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

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

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

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方钩连。

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

黄鹤之飞尚不得,猿猱欲度愁攀援。

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

扪参历井仰胁息,以手抚膺坐长叹!问君西游何时还?畏途巉岩不可攀。

但见悲鸟号古木,雄飞雌从绕林间。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

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

其险也如此,嗟尔远道之人。

胡为乎来哉!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

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

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

作文,快乐与痛苦,诗歌400字

生活处处有诗歌。

天真的儿歌、朴素的民歌,常萦绕在我们耳畔。

诗歌是奇妙的,她能用简短的文字表达诗人的感情和意思。

从“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体会到春天的活力四射、绚烂多彩;从“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中体会到夏天的热情奔放、五光十色;从“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中体会到秋风的萧瑟、凄凉;从“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中体会到冬天的寒冷、雨雪霏霏……。

诗是优雅的,她有独特的风韵;诗是奇妙的,她有简约的风格;诗是多面的,她有豪放和婉约;诗是智慧的,她有五绝和七律;诗是古老的,她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诗是多彩的,她有“青枫”和“红杏”;诗是多情的,她有分别和团聚;诗是活性的,她有迷人的兴趣。

在这次饶有趣味的活动中,我徜徉在诗的花海中,陶醉在诗的花香中,古诗拉近了我们的中国心。

是儿歌唤醒了快乐的童心。

生活就是充满了诗情画意,让诗歌陪伴我们一生!

与诗为友作文400字

《与诗为友》漫游浩瀚的语文世界,如果你问我最爱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诗歌是我的最爱,没有之一!诗歌美的是意境,诗歌的美,在于用最简单的文字,给我编织个你可以用成千上万句话语言都无法去说明白,但是你绝对可以用心去体会到的意境。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首《关雎》,给我们显示了一副多浪漫的画面!每次读到这首诗,我总是情不自禁地走进这副美丽的图画中……感受这美妙的气氛!诗歌美的是丰富,纵观中华诗歌,诗歌里的内容真是包罗万象!你可以从《木兰辞》中看到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气概;你可以从《孔雀东南飞》中看到情人之间的不离不弃;你还可以从五柳先生陶公寄情于田园的那份宁静;你也可以看到王昌龄,岑参笔下的大漠豪情;更可以看到诗圣、陆游等诗歌里的那份忧国忧民……诗歌的美在于它的韵,诗歌的平仄和押韵是很奇妙的,读起来简直是一种享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如此类,还有好多好多,朗朗上口的需语言,我相信每一个爱好语文的人都会为之倾倒,反正我每次吟诵这些诗歌时,总是不由自主地被感动,每读一次,对诗歌的迷恋就会多一分。

诗歌的美在于它的真实不做作。

我相信每一个诗人都是真性情的,因为只有真性情的人才能写出真实的诗,只有真实的诗才会打动我们!“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只有真性情的诗仙才会有这份雅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只有真性情诗人才会留下这般史书一样的真实记录;“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只有真正爱国之人才会在临终之时留下如此感人之诗句。

诗歌,是美丽的,是多情的,是可爱的,我愿与诗为友,用我的心,用我的全部性情去了解我的每一个诗歌朋友!...

我和汉字的故事(400字) 作文

我与汉字的故事 汉字,我天天和它打交道。

它也是我的好朋友,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与它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小时候我对汉字情有独钟,在画画后,我总会提笔在画上签上名儿。

那时候的我,很小,只会写“大”、“小”、“人”等几个简单的字。

我就在画的角上歪七扭八地写上“小大人”。

有时记不住,就写成“大人小”,要么写成“人小大”。

现在翻着看看,我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幼儿园毕业时,我终于会写我的名字了。

为了使我的画看上去更好看,我就把张鹤宁三个字平均分在画的四个角,我居然把鹤字左右分家写成两个字。

当时,我并不觉得很可笑,还得意呢!上了小学后,我在作文中很可笑地把“公鸡”写成“分鸡”,把“母鸡”写成“每鸡”。

老师看见了就会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上几个红圈圈。

虽然这些只是因马虎而出的错,但一直让我对汉字肃然起敬,让我觉得汉字是那么神奇,那么有趣,比那种拼音文字能表达出的东西更多更深。

正是因为汉字的有趣,我也很爱写作文。

我想从心底对汉字悄悄地说:“我很喜欢你!” 在识字认字的过程中,我也与汉字发生了一些有趣的小故事。

记得有一次,在奥运会期间,当电视屏幕上出现“自豪”两个大字时,我天真地指着它们对爸爸骄傲地说:“白象!”我还没反应过来,爸爸突然哈哈地大笑起来。

原来那是“自豪”两个字。

中国的汉字就是这样有趣,形近字、形声字、同音字……我之所以喜欢汉字,是因为它的变化,它的奇特,它的样子,它们就像一个个小精灵,那样有趣、那样活泼,随时都能表达一种欢乐的心情。

作为中国人,我感到很荣幸,很自豪。

因为,我们中国有一绝——那就是汉字。

在汉字的陪伴下,我快活地过着每一天。

这就是我与汉字的故事。

我写着写着,常常为我面前这一个个方块字而动情。

它们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在纸上玩笑嬉戏,像一朵朵美丽多姿的鲜花愉悦你的眼睛。

这时我真不忍将它们框在方格里,真想叫它们离开格子去舒展,去不受拘束地享受自己的欢乐。

真的,它们可不是僵硬的符号,而是有着独特性格的精灵。

你看吧,每个字都有不同的风韵。

“太阳”这个词,使你感触到热和力,而“月亮”却又闪着清丽的光辉。

“轻”字使人有飘浮感,“重”字一望而沉坠。

“笑”字令人欢快,“哭”字一看就像流泪。

“冷霜”好像散发出一种寒气,“幽深”两个字一出现,你似乎进入森林或宁静的院落。

当你落笔写下“人”这个字,不禁肃然起敬,并为“天”和“地”的创造赞叹不已。

这些有影无形的图画,这些横竖勾勒的奇妙组合,同人的气质多么相近。

它们在瞬间走进想象,然后又从想象流出,只在记忆中留下无穷的回味。

这是一些多么可爱的小精灵呵!而在书法家的笔下,它们更能生发出无穷无尽的变化,或挺拔如峰,或清亮如溪,或浩瀚如海,或凝滑如脂。

它们自身就有一种智慧的力量,一个想象的天地,任你尽情飞翔与驰骋。

在人类古老的长河中,有哪一个民族能像中华民族拥有这么丰富的书法瑰宝? 为什么说中华民族是诗的民族呢?这些美丽而富有魅力的文字生来就给使用它的人带来了诗的灵性。

看着这些单个的有色彩、有声音、有气味的词,怎能不诱发你调动这些语言的情绪呵!西方现在有少数诗人在追求“玩文字”,但他们怎么能从26个字母的组合中去找到“玩文字”的魅力呢!只有中国的汉字、几万个不同的字形、几十万、几百万种奇妙的组合,足以产生遣使文字的快乐,甚至能在语义以外,寻求那种文字对人类思维和感官的想象力!中国的汉字是高强度悟性的结晶,必能训练出人的悟性。

也许,这又多少还有一些悲哀,据说那种偏重对悟性的训练是会影响科学和理性的。

那么,是不是因为中国汉字没有时间的变化就影响了人们对时间的概念呢?是不是因为汉字创造了那么多血缘不同的称谓而使得中国有无穷的繁文缛节呢?多么奇妙啊,这些方块字竟和一个民族的习性相关连! 在世界的文字之林中,中国的汉字确乎是异乎寻常的。

它的创造契机显示出中国人与世不同的文明传统和感知世界的方式。

但它是强有力的、自成系统的,它用一个个方块字培育了五千年古老的文化,维系了一个统一的大国的存在,不管这块东方的土地上有多少种不同的语言,讲着多少互相听不懂的方言,但这汉字的魅力却成了交响乐队的总指挥! 面对着科学的飞跃,人们在慨叹中国技术的落后,想在困惑中寻求摆脱这种象形文字带来的同世界的阻隔,因而发出了实行汉字拼音化的震撼灵魂的呐喊。

是的,这种呼唤曾经搅动得热血沸腾,但却有点唐·吉诃德攻打风车的憨态。

中国的汉字以其瑰丽雄健的生命力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价值。

是电脑接受了汉字,而不是电脑改变了汉字。

在科学攀向高峰所出现的复杂思维状态中,倒是那种拼音字需要不断地再造,以至到了不堪忍受的繁琐程度,惟中国的汉字却反而焕发出青春,轻而易举的用原有的词汇构成了新的概念和术语。

真的,中国的方块字能消化各种外来的新创造,因为它拥有一个单字的海洋。

在人们熟悉这种文字后,可寻求的新的组合和创造的天地是那样的宽广而简便。

我是炎黄的子孙,是喝扬子江的水长大的,也...

自我介绍作文400字

你是学生吗 自我小结: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在道德与素养方面,我诚实守信,待人真诚,孝敬父母,信守诺言,言行一致,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考试不作弊;我有责任感,体现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活动,珍视和维护集体荣誉,爱护公共设施,关心社会和他人,乐于助人 另外自我介绍能给别人带来很好的第一印象.记得我们上学那时,有个人就说“我家住在省女子监狱”。

当时我们哈哈大笑。

结果他来了句,“旁边”。

又是一阵的哄笑。

所以自我介绍要以幽默的方式,最能让人记得你。

首先你可以先说,我叫XXX(王小二),XXX(王小二)的X(王),XXX(王小二)的X(小),XXX(王小二)的X(二)。

性别肯定显而易见,至今未婚。

我的特长就是:手特长。

像这样幽默似的介绍很好。

你自己想介绍什么自己韵味一下就OK了。

自我介绍的禁忌: (1) 自我介绍最忌讳平淡无奇,不能够把个人的特点展示出来。

(2) 自我介绍还忌讳写成简历形式,缺少文学色彩。

下面是几篇范文,可以自己看看 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

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 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

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 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

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

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

李玲自传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

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

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

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

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

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

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

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

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

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

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

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

老师深得学生之心。

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

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

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

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

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

中学后便无一所获。

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

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点评: 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

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

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

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

我这个人呀 我这个人呀!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

”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

可有时候,又希...

介绍自己的作文 400~450字就可以了

这就是我!一个时而开朗时而羞涩的女孩!一个只要听到电视的任何踪迹,我都毫不犹豫的跟在它面前的女孩! 说起电视机,我就来劲,对于电视节目的情况,我是了如指掌!可就因为电视节目太诱人,导致了我走上了一条事事迟到的不归之路……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这天我早早的起床,做好了上学的充分准备,打算给老师一个好的印象,一切准备就绪,出发!刚刚踏出门一步,我那灵敏的雷达耳朵接受到一条重要消息,正向我汇报:“主人,主人,收到了一条重要消息,电视,电视,附近,附近。

”(机器人的语气)大脑接受到这条消息,我马上去寻找目标,目标已找到,推开门,“哇,好漂亮啊!”我脱口而出,爸爸妈妈也没说什么,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早安中国栏目正在讲解着昨晚奥运会的闭幕式,“哇,好华丽呀!不愧是 奥运会的发源地。

”我用羡慕的眼光望着电视,突然屏幕两边放起烟花,天空中闪耀着各种不同颜色的“花”,然后我和爸爸就闲谈起奥运会来。

时间“滴答滴答”地从我眼前溜过,时针指向了6,爸爸望着我的书包说:“佳纯,你今天不会是要去上学吧?你惨了!”我才恍然大悟,望了望时钟,真得死惨了!我这下迟到了!我二话没说,三步做两步跑,跑到了公车临时停车站,用那颗焦急的心等待着那慢吞吞的公交车,唉,盼星星盼月亮,那辆公车终于来了,我那焦急的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了,连手脚也都不听话了,这个人可以说是变的迷迷糊糊了,我在车门跨了一大步,不好,我的脚捞到了门槛,我摔了个“狗吃屎”!面子丢了好大好大列,我都依稀听见有几个人捂着嘴巴在说:“啧啧,该咋妹子就有味拉(长沙话)!一大清早就翻了个跟头!”听了这些话,我不由的红了脸,今天到底碰的什么运呀,简直就是碰了个“狗屎运”!我坐到位上,忐忑不安的心情越加强烈,心想:“死电视机,坏电视机,干吗在这时害我迟到呢?我恨死你拉,我发誓我永远都不碰你拉,讨厌!”此时,我对电视是恨之入骨,巴不得世界没有电视机的存在;此时,我多么期盼车子能够开快点,让我那颗跳到喉咙眼的心赶快归队。

终于,那辆“淑女型”的公车终于抵达了终点!我松了口气,可那残忍的时间还是不等我,离到教室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分钟,我还是以小学阶段短跑飞人的速度一路跑到教室,到了教室门外,我一边喘着气一边做报告,回到座位,幸好老师后来没提起,我侥幸过了这一关! 事情过后,爸爸、妈妈都说不准我看电视,要不会成为带眼镜的电视迷了!事前,我虽然发誓不看电视,可一听到电视机的声音,我就会马不停蹄的看到电视机前。

这也就是传说中的“心口不一”咯! 这就是我!一个看电视痴迷到忘记上学的女孩!但在新的学期里,我将会改过自新,适当的看电视,哦,对了,我叫林佳纯,我对我的名字是这样理解的:做森林中最佳的、最纯正的一棵高大的树!这也是我新学期的最大目标! 2.这就是我 “开心真自我,快乐好心请。

”这是我的人生格言。

也许你们从这句话中就已经猜到我的性格了吧!没错,我就是一个快乐、活泼、开朗,以快乐做为我的人生目标,但有时又有点忧郁的小丫头。

我喜欢捉弄别人,适时地开个小玩笑,闹个皆大欢喜,使哭泣的人破涕为笑,使悲伤的人转悲为喜,使愤怒的人骤雨转晴,这会使我一天都很愉快。

我有时会悄悄地躲到别人身后,在她身后扮个鬼脸,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让她转过身来,吓她一跳。

不过在惊吓之后,欢笑总会接踵而至,“原来是你呀!”这句话总会让我情不自禁地做出了一个“V”手势。

我还乐于在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中寻找那被人们所遗忘在角落的一丝乐趣。

做值日时,总是忙忙碌碌,欢笑便被淹没在那呛人的烟尘之中,这时我会突发奇想,两手抓起扫把,把它抱在怀里,身体微微前倾,把扫把当作电吉他,想模仿光鲜亮丽的歌星在舞台上深情献唱,但是却如疯子在讲台上乱舞一番;或是把扫把想象成《哈利·波特》中那神奇的飞天扫帚,坐上去,我就成了“女巫赫敏”,接着就在座位间不亦乐乎地“飞”来“飞”去;再者就是两手持着捡垃圾的夹子,我又成了“螃蟹”,在教室里“横行霸道”,以夹子的“哒哒”声为乐,倒还挺开心。

我认为我也是个富有情趣的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乐趣。

我天生就有幽默细胞,总是在无聊的时候,冒出一两句很不着边的笑话来,打破了沉寂的气氛,逗得大家“大笑乐”。

我还会为了别人搞笑的一个镜头、一句话、一个动作而笑上好几天,这有力地证明了我的笑神经是十分发达的,有人说我是耐不住寂寞的人,这话倒是真的。

我还喜欢为老师们取极富个性的外号,如:信技老师是“冰美人”,美术老师是“变色蝴蝶”,体育老师是“黑社会老大”等。

我还喜欢把幽默的句子记下来,集成一本《幽默语录》,方便我以后的阅读和写作。

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之后当一名童话作家,为千千万万的儿童创作出美丽动人、趣味横生的童话,使更多的人得到快乐。

我还喜欢阅读课外书,因为我认为读的有益书籍越多,得到的有用知识就越多,知识面就越广,写出的文章就越生动、越有内容。

我喜欢读一些世界名著、中短篇小说、侦...

我最喜爱的景物作文300~400字

春来了! 渐暖的空气,破冰的流水,渐绿的柳枝,吐芽的苞蕾,这些春的使者,驱散了料峭的寒风,送来了温暖的气息!被风簇拥着的春天,阳光和煦,万物生机勃勃,春雨滋润,兰馨蕙香。

“红杏枝头春意闹”,自然界的精灵们自然也不甘寂寞,将无声的浓郁春意表现得似有声音般轰轰烈烈。

三月,这样一个热闹的年轮,万物复苏的月份,演绎春天的方式也更扣人心弦。

三月的细雨如丝如雾,隐隐只能朦胧着感觉,绵绵地又似柔情的世界,笼罩在周围,似一种如梦如幻的幻境,漫步微雨中,感受“小雨纤纤风细细”的美丽与浪漫。

听着脚下踏起水花的声音,触摸柔顺的雨丝,真有一种难得的惬意与悠闲。

三月的春天是孕育的季节,一切都在萌芽阶段。

柳丝轻摇,梢尖微点水面,漾起泛泛涟漪。

“绿杨烟外晓寒轻”,杨柳堆烟,漫眼的是无际的嫩绿,感受着沁脾的清爽和温柔的抚摸。

相信到了暮春,伴随着飘飞的柳絮,又是另一番动人美景! 春来也,飘柳万绦绿如海。

春天,草长莺飞,丝绦拂堤,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奏响着和谐的旋律,演绎着动人的画面!春来了,三月的物既无声又有声地昭示着,在鸣啭的黄鹂声中,在含苞的迎春花中,在缠绵的春雨丝中,在飘扬的柳丝条中,到处在召唤着春天的来临!徜徉在三月的暖风中,小园徐步,怡然自得,春自已经到来 春天的颜色真是五彩缤纷,太阳是红灿灿的,天空是湛蓝的,树梢是嫩绿的,迎春花是娇黄的……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因为春天是世界一切美的融合,一切色彩的总会。

我很奇怪,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春天来到大地? 春天的雨是连绵的、柔和的,它滋润着大地,抚摸着大地,小声地呼唤着大地,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时候,他们竟悄悄地汇成了小河,积成了深潭。

啊,原来是春雨给潭水带来绿色的生命。

风和雨总是结伴而来的。

早春的,带点儿寒气的风,吹醒了万物,树梢绿了,大地绿了,连高耸的楼房的平台也绿了。

宋朝的王安石有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

”说的多么好啊!但又何止是“绿”? 在风的吹拂下,满山满坡的野花睁开了眼,一朵、两朵,一丛、两丛……连成片,汇成海。

人们面对这蓝的、红的、黄的……气势磅礴的色彩的海洋,烦恼没有了,萎靡没有了。

感谢春天的色彩给我们带来向上的力量和信心。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

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

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但是,如果你俯下身子去仔细审视,你会发现在悦目的色彩中,还有零星的枯黄,那是残冬留下的痕迹。

你也许会叹息:“真是美中不足啊!”是的,望着那几茎折肢断臂、垂头丧气的小草,谁还会有好心境?可是,你不妨削去枯黄的冬衣,你会有更新奇的发现,嘿!里面却是绿的!原来外表枯黄的小草也在孕育着,孕育着更美的春天。

我终于明白了春天的色彩为什么这样丰富:是春姑娘手中的彩笔勤奋地挥动着;是稚气的孩子们天真地打扮着;是被人们忽视的小草默默地孕育着。

尽情地享受着春的色彩的怡悦的人们啊,你为春天的色彩贡献了什么?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小脸红起来了。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

风轻悄悄的,草绵软软的。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

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

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嘹亮地响着。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

可别恼。

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

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

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

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着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

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天上风筝渐渐多了,地上孩子也多了。

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都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各做各的一份事儿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400字

这本书的阅读率是仅次于《圣经》的。

对于《圣经》,我向来认为是本可望而不可及的神书,只有那些文化人或者是虔诚的教徒才会对它如饥似渴,而我等小辈极不严肃的阅读 恐有亵渎之嫌。

竟然是在音乐课上,老师带来了这本书。

起先,我对它是不屑一顾的,就像水里的鱼对天上的鹰那样不理不睬,因为他们永远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真得没想到,这本号称神圣的书会拥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小王子》。

遥望扉页,我仿佛变成了童年时酷爱童话的小女孩。

童话里的王子骑着白马,永远是黄头发;带着微笑,永远是灿烂的。

结局大同小异,王子总会携美丽可人的公主走进富丽堂皇的宫殿,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捧读《小王子》,才发现它不是一本单纯意义上的童话,它可以让忙碌的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去痴痴地读它,千遍万遍也不厌倦,继而为自己终日的忙碌伤悲,为匆匆逝去的童年惋惜。

读着读着,他们又会觉得自己和小王子同样天真、幼稚,想和他成为朋友,想进入他的世界。

尽管小王子的世界很小且属于另一个星球,但那里没有忧伤,充满新奇,令人神往。

细读《小王子》,书中的一切恍然却如在眼前。

那些画,那个虚伪的人,那个可怜而又快乐的酒鬼,那个地理学家,那个点灯人,那朵小王子最爱的花儿,还有那只狐狸……以及所有的梦想。

一切都是那么栩栩如生,阅读的过程也就成了与他们的对话和沟通。

掩卷遐想,我油然而生这样的感觉:有些东西比较适合成为一个泡沫,留在记忆里,不会破掉,也不用担心它会飞走。

的确,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像小王子得知他最心仪的花儿和那些普通的玫瑰并无异样是一样的。

普通不是谁的错,小王子用心血栽培了她,她永远是其记忆中的最美,这就足够了。

我不是个极勤奋的人,但却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和其中的每一幅画。

于是,我将它确定为我的第一本书。

作出这样的选择,决非否定我以往的阅读,而是基于它带给我的思想升华。

它不仅领我进入了快乐的世界,而且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伟大。

上苍安排我们如此平凡,自然有它的道理。

不要为金钱而哭泣,也不要为平凡而气馁,更不要为昨天而苦恼。

累了,烦了,读读《小王子》,你会悟出许多看似简单但你又无法弄懂的道理,至少你会坚信明天总是美好的。

一堂音乐课,一本《小王子》,一个梦就这样成为一个泡沫,让忙碌的我停下手中的事去欣赏它,去走进它为我们呈现的世界。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

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

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

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

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

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

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

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

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

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

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

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

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参考资料:http://www.examda.com/zhongkao/ywfd/zouwen2/20080906/082429166.html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290048.html?s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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